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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生活一次到位~
立刻申辦有線電視&寬頻網路&數位電視,就可抽iPad 、SONY數位相機及數位相框!!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
自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止
登錄網址:http://www.tpcatv.com.tw/newsDetail.asp?id=22
活動方式:
1.於活動期間內,新申辦CATV(有線電視)或BB(寬頻上網)或DTV(寬頻上網)或DTV(數位電視)任何一項產品,完成安裝後憑抽獎券序號上網登錄,即可參加iPad等超值大獎抽獎活動。
2.每申辦一項產品代表一次抽獎機會,最多可累積9次抽獎機會!!(註)
3.DTV有效用戶當月點選5部PPV隨選影片(含以上),即可參加iPad等超值大獎抽獎活動。(每部PPV點選金額不得為0元)
4.抽獎資格為累積制,越早申辦得獎機會越高。
5.本活動需成為正式用戶才能擁有抽獎資格,體驗用戶不適用。
6.本活動參加者須為任一產品新申裝用戶,同產品當月拆裝或停後復機者不計入新申裝用戶。
註:於2010/07/31前申辦有線電視&寬頻上網&數位電視三項產品並上網登錄,可累積9次抽獎機會。
活動獎項:
頭獎:Apple - iPad 32G Wi-Fi (建議售價USD599元) - 每月抽1台,共抽出3台
貳獎:SONY W380超廣角數位相機 (建議售價NTD8,980元) - 每月抽2台,共抽出6台。
三獎:SONY DPF-E73 數位相框 (建議售價NTD2,980元) - 每月抽5台,共抽出15台。
抽獎日期:
2010/8/3;2010/9/7;2010/10/5
抽獎地點:
金頻道有線電視(股)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31號)
公佈日期:
得獎名單將於抽獎次日公佈
(抽獎實況於CH4頻道播出,得獎名單於公司網站http://www.tpcatv.com.tw公佈)
注意事項
1. 活動獎項由金頻道有線電視(股)公司、陽明山有線電視(股)公司、大安文山有線電視(股)公司、新台北有線電視(股)公司共同抽出。
2. 每月得獎者將於8/3、9/7、10/5抽出,抽獎現場將採公平公開方式,由抽獎人自當月符合資格名單中以電腦隨機抽出;每次抽獎實況將全程拍攝並於CH 4中播出開獎實況,且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3. 得獎名單將於抽獎日次日公佈於本公司網站,並以電話通知中獎者,得獎者須持身份證正本親至本公司領取,公佈後至10/15前如未親至本公司領獎,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4. 每人單次得獎獎項市價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以上者,本公司依法申報得獎人所得;參加抽獎活動中獎獎品價值超過19,999元者需繳納10%稅款,中獎人為外國人不論中獎獎品價值均需繳納20%稅款,本公司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就獎品價值代為申報中獎人年度所得,並寄送扣繳憑單。
5. Apple - iPad獎項為國外帶回之平行輸入商品,規格為32G Wi-Fi機型、無保固,本公司不負責後續商品維修保固事宜,若無法接受視為自動放棄中獎機會。
6. SONY W380超廣角數位相機獎項及SONY DPF-E73 數位相框獎項,不得指定顏色,所有贈送產品內容及規格,均依原廠公佈資料為主,如有資料誤植,一律依原廠實際交貨產品為主。
7. 中獎人若於活動期間內終止收視行為,需返還獎品之等值現金,中獎人如於抽獎時已非有效用戶則自動喪失得獎資格。
8. 中獎人須同意接受本公司採訪,並同意本公司得無償且不限次數重製或改作中獎人之肖像、姓名、聲音、運用至各式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之宣導場合,並得不需另行通知中獎人。無法配合者,本公司保留以備取依順位遞補為中獎人之權利。
9. 本公司有權得變更獎品項目,並得對得獎資格、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的詮釋作出最後裁決。
10. 因可歸責於中獎者之因素致獎品遭冒領、或遺失者,不另行補發,且獎品不得兌換現金。領獎者若有資料不全或有誤、造假者,即視為中獎無效,該中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繳回已領取之獎項。
11. 當月拆機再裝機者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12. 本公司之合作通路廠商、員工及其眷屬均不可參加抽獎活動,本公司保留本專案及本抽獎活動修改或終止之權利。
13. 活動期間為99/7/1~99/9/30止。本抽獎名單公佈,請參考網址http://www.tpcatv.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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